大家看到 H.R. 8709 法案了吗?国会终于发现年轻人买不起房了,打算搞个“购房储蓄账户”。

每年存个两三千块可以抵税,攒着当首付,最高存4万。

在湾区,首付基本都是20万、30万美金起跳。这个法案要是通过了,我得存13年才能攒够这4万块的上限。13年前我还是个单身青年,13年后我可能已经攒够钱买……一张去外州的单程票了。

不过,如果家里有孩子刚工作,或者确实在攒钱阶段的,能省点税金也是好的。

想问问大家会为了这点税优去开户吗?

还是觉得“远水救不了近火”?